关于组织参加“寻找最美的她”—百名巾帼劳模工匠电子图鉴征集的通知

发布者:邢迪雅发布时间:2025-01-20浏览次数:10

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充分发挥巾帼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联合新华网江苏频道、江苏工人报社开展“百名巾帼劳模电子图鉴”征集与发布活动,激发引领更多女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赶超,勇攀高峰,踊跃投身于江苏产业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伟大征程中,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贡献力量。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月20日-2月5日。

二、征集对象

近年来,获得市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等荣誉的女职工和获得工人先锋号、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的女职工集体。

三、内容和形式

以电子图鉴形式,全面记录、生动展示百名巾帼劳模工匠在各自岗位上展现出的奋进风采与卓越成就,并从三月份起,通过新华网、江苏工人报等媒体定期发布宣传。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应突出时代性、先进性、引领性,体现巾帼劳模工匠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创造、奋力奔跑的精神风貌。每个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可申报1-2人。

(二)征集对象需按要求提供人物照片、视频和事迹材料。

1.照片:

①提供半身职业照(有工装的请着工装),需要带淡妆,头发最好扎好,单张图片不小于3M。

②真实反映工作环境。尽可能在巾帼劳模的工作环境中进行拍摄,可以适当包括巾帼劳模使用的工具、设备或产品,以强调专业性和技能。也可以选择领奖时的照片,展示荣誉时刻。还可以是巾帼劳模与同事或团队的合影,展现团队合作的精神。

③表现劳动精神。捕捉巾帼劳模在工作中的典型动作或姿态,展现她们的专注、努力和奉献精神,鼓励劳模保持自然的表情,如微笑、专注的眼神等,传达出积极向上的态度。

④传递积极的情感和正能量。通过照片展示巾帼劳模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强调她们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激励更多人学习劳模精神。

2.视频:

①须为MP4格式,像素不低于1920×1080,帧率为50p,色彩模式709,横屏录制(16:9),无字幕、无配乐、声音清晰、无杂音,画面稳定无晃动 、构图规范,建议单反拍摄。如提供的视频有字幕和配乐的,需另提供一版无字幕、无配乐(配乐可素材单独提供)版本的视频。

②要围绕巾帼劳模的主要事迹展开,突出其工作场景、贡献和精神风貌。尽量采用现场拍摄的方式,记录劳模在工作中的真实表现,可以加入劳模本人或同事、领导的采访片段,分享他们的心得体会和评价。

3.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重点描述巾帼劳模在工作中的具体贡献和成就,结合具体的案例或故事,展现巾帼劳模的奉献精神、克服困难的经历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可以简述巾帼劳模的职业发展路径和个人成长历程,体现其不断追求进步的精神。如在事迹中插入照片,须附简短说明文字。

(三)请各分工会将巾帼劳模工匠的电子照片、视频、事迹材料及征集表(见附件1、2)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2月5日前汇总报送,发送邮箱时标明“寻找最美的她”活动。联系人:庄雅迪,联系电话:13505205595,电子邮箱: gh@xzit.edu.cn。

附件:

附件1:“寻找最美的她”—百名巾帼劳模工匠电子图鉴征集表(个人).docx

附件2:“寻找最美的她”—百名巾帼劳模工匠电子图鉴征集表(集体).docx

附件3:“寻找最美的她”—百名巾帼劳模工匠电子图鉴汇总表.docx

 

工会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