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徐州工程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邢迪雅发布时间:2024-03-14浏览次数:10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要求,徐州工程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妇代会)拟于近期召开,现将“妇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构成

1.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确定妇代会代表总数 170 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在校女教职工136人,占代表总数的80%;退休女教职工代表3人,占代表总数的2%;女大学生代表31人(为方便开展工作,建议推选20222023级学生为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8%

2.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充分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 又兼顾到党、政、妇负责同志、党外人士等。

3.代表在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届期内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

二、代表的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年满18周岁(200631日之前出生)、享有公民权的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在校女大学生、离退休女教职工;能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事业发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热心为妇女服务,在女性群体中具有一定的威信;能履行代表职责,善于倾听妇女群众的意见,能够合理反映女性师生需求,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和代表团的组成

1.妇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2.妇代会代表的产生要充分体现推选人的意志,经过自下而上,按代表条件和代表名额民主推荐和充分酝酿。

3.推选产生的代表名单上报后,由妇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并在妇代会预备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审查结果。

4.会议的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单由妇代会筹备工作小组统一确定。

5.本次妇代会代表团原则上以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联合组建代表团,代表团的组成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发布。

四、工作要求

徐州工程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是全校女性师生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选好代表是开好大会的关键。各单位要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程序、高质量地推选好代表,组建代表团。

各单位代表推选工作务必在2024 318日(周一)前完成,并将纸质版附件 2、附件 3 报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敬业楼1605 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gh@xzit.edu.cn

 

附件: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信息汇总表.xlsx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4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