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徐工院委发〔2023〕77号
关于选举徐州工程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基层分工会:
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届期已满,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批转<关于召开徐州工程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意见>的通知》(徐工院委发〔2023〕74号)文件精神,拟定于2023年12月召开徐州工程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代会”)。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两代会”是全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真正把有政治觉悟、有民主意识、有大局意识、有参政议政能力、有群众基础、办事公道廉洁的教职工选到代表中来。
2.请各单位按照《徐州工程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徐州工程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选举工作。
3.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于12月6日前完成“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附件: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rar
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中共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