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同意,拟组织开展2025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1.2023年(含)至今,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教职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最美高校辅导员”称号(含提名奖和入围奖)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负责人。
2.2023年(含)至今,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江苏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获奖者,省高校百校万名团干部思政技能大比武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等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3.2023年(含)至今,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省科技进步奖获奖者,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者等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4.2023年(含)至今,获国务院特殊津贴、江苏省教学名师、江苏省模范教师、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省级以上优秀人才。
5.2024年度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及单项奖获奖单位,可推荐1人。
6.2023年(含)至今在学校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教职工(由学校直接推荐)。
二、名额及推荐
1.各分工会仅推荐符合疗休养对象1-5项条件的人员。
2.已调出学校、已退休和来校工作未满5年的人员不再推荐;2022年(含)以来参加过学校及上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人员不再推荐。
3.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推荐:各种传染性疾病;心肺肾功能衰竭;哮喘、癫痫;各种病理妊娠及五个月以上的正常妊娠;正在治疗中的恶性肿瘤;正在急性发作需要治疗的其他疾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者。
4.学校对推荐人员审核研究后,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
5.教职工疗休养仅限本人参加,不得带家属和其他随同人员。
三、疗休养安排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各分工会于2025年6月19日(周四)下班前将《2025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人员推荐表》、《2025年优秀教职工疗休养人员汇总表》盖章后交至工会(中心校区敬业楼1605室),同时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gh@xzit.edu.cn,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周鼎,联系电话:83105832(5832)。
附件:
工会
2025年6月13日